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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务员招考公告|江苏省公务员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020年全省人民法院、检察院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公开招录法官助理397名、检察官助理179名。根据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以及《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二)普通高校政法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录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资格和条件;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9日至2001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和条件;
(五)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过公职的;
(三)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报名网址见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统一参加A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2、笔试时间
2019年12月7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招录机关须对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工作按照省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作为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专业能力测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主要结合审判、检察业务工作需要,考察法律适用和解决审判、检察工作实际问题等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录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实施。
(六)公示与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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