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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考试录用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

2020-10-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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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公开招录法官助理 414名、检察官助理271名。根据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以及《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须具备2021年度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

(二)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三)普通高校政法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录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五)报考法官助理的,配偶、父母、子女未担任拟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未在拟报考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审判、检察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同步,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详情见《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报考者,统一参加A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2、笔试时间

2020年12月2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者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三)资格复审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报考者不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招录机关按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协同实施。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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