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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促进人才社会性流动

2020-02-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是城乡流动有渠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释放出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城镇化推开、就业市场打开和社会管理松绑,逐步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分割,让农民外出务工成为可能,城乡间流动规模不断扩大。

  二是区域流动有自由。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鼓励一部分地区和群体先富起来,劳动者流动的容量扩大、空间拓展,在价格等市场机制引导下,要素加速向劳动生产率高的地区集聚。

  三是技能提升有通道。国家全面普及义务教育,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入学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大幅提升,特别是高考制度的恢复,打开了劳动者通过个人奋斗实现个人价值和职业发展的关键窗口。

  四是职业转换有路径。国家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逐步打破“统包统分”就业体制,实现了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和劳动者自主择业,就业单位更加多样,就业方式日益多元。

  五是脱贫解困有机会。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体系持续发力,收入分配制度全方位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突出效率又兼顾公平,困难群众流动动力和机会得以保障和增强。

  同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由于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这与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因此,稳妥促进劳动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续研究、逐步破解。

  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社会性流动基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流动机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流动均衡,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激发流动动力。

  要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加大党政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交流力度,进一步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录门槛。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

  要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奖励激励力度,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

  要健全兜底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进精准扶贫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起点公平,推进公平就业保障困难人员发展机会,强化社会救助提高困难群众流动能力。

  人民网:释放高质量发展的人才能量 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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