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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届时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开始之前,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国(境)外学位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所要求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总成绩相同者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5.若发现聘用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718678, 86718687
联系人:何老师,唐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3
联系人: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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