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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录用
录用的聘用制教师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实行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服从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的薪资报酬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教师水平执行,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聘用制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退休后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主管部门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咨 询 电 话: 0519-85127371 0519-85177992
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5127786
区教育局:0519-85163002
九、本简章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学科岗位简介表(三)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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