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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已经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 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各省(市)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 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即取消资格。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按照南京审计大学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每期招考工作(自考核工作启动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执行。
(二)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
(三)公示。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核准后,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
(1)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工作监督
南京审计大学人事部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312106
南京审计大学纪检监察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318861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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