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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公开招聘85名公办学校专任制教师简章

2019-07-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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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展鸿提醒:根据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发展需要,湖滨新区教育局委托教育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小学、幼儿园专任制教师85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任制教师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2019年计划招聘公办学校专任制教师岗位人数分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为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9年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2日以后出生)。

三、待遇

聘用教师工资标准参照在编教师执行,经费由湖滨新区管委会拨付,职称评聘、岗位晋级参照在编教师执行。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有规定的,均参照《宿迁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未满的;

(7)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6.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湖滨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统筹指导,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教育局、教育学会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湖滨新区网站(http://www.hbxq.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任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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