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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兴化市教育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53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至2001年7月2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6.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①中等专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书与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通用。
②取得某一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学段学科,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③取得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④中等专业学校数控技术、电子商务专业课教师可暂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者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7.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幼儿教师I类岗位,定向招聘兴化籍2019年应届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与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30日—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逾期不予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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