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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和泗阳教育信息网公布。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泗阳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开始后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和泗阳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泗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阳县教育局:0527—80833037、80833038
监督电话:
泗阳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0833110
泗阳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0527—85273089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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