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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号—8号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试讲。
9—10号岗位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全部为专业知识, 包括专业理论知识、文艺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专业技能测试按照江苏省戏剧学校制定的专业技能测试办法执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之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 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3.试讲: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公布。试讲按照江苏省戏剧学校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时间、地点、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之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试讲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试讲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4.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1号—8号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试讲成绩×70%。9号--10号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x40%+试讲成绩x6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戏剧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戏剧学校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560669
联系人:徐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省戏剧学校纪检
纪检监督电话:025-86642961
联系人:殷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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