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24小时内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通过微信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免费男幼儿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沛县教育局、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在原报名网址上重新报考其他岗位。网上重新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 9:00—12: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时间:4月12日14:00-16:00,办理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G202室。
(5)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3月7日9:00至3月9日24: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第一批次体检结束后,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负责资格复审。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所有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书面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2019年免费男幼儿教师岗位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或沛县生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聘人员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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