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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资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4、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任职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套;
5、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一张。
(三)参加学校考核资格审核
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在校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等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人员名单。审核通过人员将收到笔试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设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三个环节。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当天进行现场审核及确认。由工作人员查验每位笔试人员的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证书、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任职证明(须加盖学校学工部门公章)等原件,并进行应聘岗位确认。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工作实务,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两个部分。
4、心理测试采取网上测评方式,于面试当天进行。
5、综合考虑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在校学习和表现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择优确定拟聘辅导员候选人。
6、拟聘候选人到相关学院进行实习。
7、组织候选人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8、根据实习情况,择优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约
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六、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通过面试的拟聘候选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岗位的实习。
(三)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四)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招聘到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其录用资格不再保留。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钟于群电话:025-84395361
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裴海岩电话:025-84395272
八、招聘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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