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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资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五)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试用期2个月),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在前三名范围内,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出现同分,以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和学前专业文凭者优先),聘用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4.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与原单位的一切事务由本人自行处理,截止期限为与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港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日。如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应聘人员岗位服从幼儿园调配。在合同期因违反相关合同条款或本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五、待遇与管理
工资待遇参照现有在园镇聘教师同等待遇,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项保险,应发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为:教师2500元/月。教育系统工作年限工资补助每年每月25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全程接受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区纪委监察办:80860210
区社会事业办:80860218
七、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港城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表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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