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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演讲)与答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无锡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人才由无锡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公示无异议的名家人才和专家人才报请无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录用人员由无锡市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专业特长,统筹安排到直属事业单位。
六、人才待遇
所有人才一经录用,即按照《太湖教育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享受相应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0-81822603
无锡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510-81821832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限工作日):
无锡市教育局0510-81821831、0510-81821829、0510-81821826
2、招聘邮箱:wxjyrczp@163.com
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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