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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5985567,18012171686;
联系人:刘老师。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统一公布,并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如果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20倍(不含20倍)的,面试前加试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98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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