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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18-12-05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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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一)考核组织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经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各省(市)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即取消资格。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和面试办法由我校制定,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6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结束后,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本期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czp.hhit.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调出手续的,或应聘人员在接到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通知15日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5084

       联系人:穆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淮海工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5895033

       联系人:钱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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