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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考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江苏省海门中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江苏省海门中学网站公布。体检由江苏省海门中学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工作由江苏省海门中学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江苏省海门中学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教育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江苏省海门中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在2019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教育局、江苏省海门中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12218(江苏省海门中学)
0513-68066087(海门市教育局)
纪律监督:0513-68066088(中共海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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