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全国教师资格证交流群:705229558|微信公众号:展鸿教师|陈老师:18966160632
全国教师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由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原件)2篇;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核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试讲+面试。
1.试讲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岗位1、岗位5需承担双语教学,因此试讲为双语教学。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讲成绩由考官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人数不满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和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人数不满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试讲和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需要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