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当前位置:

2018年海安市部分学校招聘教师52人公告

2018-09-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全国教师资格证交流群:705229558|微信公众号:展鸿教师|陈老师:18966160632

全国教师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场使用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5.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海安市教育局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进行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海安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4:30-17:30)。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10月10日-10月11日登录海安市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70%)(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从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计算)。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2.形式和内容:报考岗位代码“01-13”的,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报考岗位代码“14-16”(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由说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技能测试内容包括弹琴(招考单位提供电子琴)、唱歌、跳舞、绘画(简笔画,画笔考生自备)等专业素质内容,按说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成绩。说课学科与笔试学科一致。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仍不能区分时,取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本次招聘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由海安市教育局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于拟聘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