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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公告

2021-06-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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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要求

通过资格初审、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供招聘单位核验:有效身份证件;2019年、2020年毕业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其他可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材料;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及实施办法

(一)应聘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试讲+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另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核实施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应用能力等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试讲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试讲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排名,参加心理测试、试讲、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https://www.ycit.cn/)公布,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2.试讲和面试。试讲、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按照学校公开招聘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30%。心理测试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本次招聘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人事处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相关要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的人数超过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盐城工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后,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拟聘用人员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2)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需要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参加体检、考察或聘用等。(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如递补后再次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68891,88298600。

联系人:董老师,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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