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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中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
1.考核时间: 2021年7月10日-7月11日,具体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各项考试。应聘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及其他条件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留学人员需提供留学学校及专业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岗位13的考生还须提供乒乓球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报考岗位14—17的考生还须提供:①本人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②本人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院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③高校辅导员或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视岗位而定,具体如下:
岗位1—12岗位考试方式:①试讲,②面试;
岗位13岗位考试方式:①专业技能测试,②面试;
岗位14—17岗位考试方式: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笔试:主要考核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将于次日前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4.心理测试:考试内容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5.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仪态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6.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岗位1—12岗位考试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13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讲成绩×50%;
岗位14—17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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