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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官网-招聘信息-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栏(http://rsc.suda.edu.cn/)公布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及面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在心理测试及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心理测试
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校医院岗位增设)
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技能和素质。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校医院岗位最终成绩=笔试×4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20%+面试×40%)。笔试成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最终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我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在我校规定期限内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试用考察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503045
联系人:颜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507327
联系人: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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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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