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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选聘33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选聘对象:
⑴高中教师岗位应聘者须为2021届普通高校研究生,且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就读院校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所学专业与所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⑵初中及小学教师岗位应聘者,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1届普通高校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师范专业;
②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且为一本高校师范专业,限昆山市户籍或昆山市生源。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视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
3.研究生学历报名者,其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4.国(境)外应聘者须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审计财务岗位;不得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有关规定;
⑶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1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小学专场)》。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0年12月12日上午8:00—12月14日下午18:00。
2.方式:应聘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及上传相关材料。已注册过账号的,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5.昆山户籍(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昆山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14日。
*本批次高层次人才选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不再接受昆山市教育局组织的高层次人才选聘(普通高中专场)已签约人员的报名与资格确认。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资格审查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⑴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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