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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博士研究生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1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分别到报名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37号;南京市中华中学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208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的方式。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模拟课堂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单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则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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