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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7人公告

2020-11-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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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国内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


  4.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40%+面试考核(含岗位胜任力评价考核)成绩×60%,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报名结束后另行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含岗位胜任力评价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含岗位胜任力评价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含岗位胜任力评价考核)人员。


  2.面试考核(含岗位胜任力评价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岗位胜任力评价考核和结构化面试考核两个部分,具体考核方案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并在正式考核前通知考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考核(含岗位胜任力评价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含岗位胜任力评价考核)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递补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五)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的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订立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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