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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将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工作经历与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注明起止时间,填写到月份)。
6.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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