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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4人公告

2020-10-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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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 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个人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考评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 总成绩计算


  按照试讲占60%,综合考评占40%计算考核总成绩。


  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在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网站发布。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校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党建、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校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校院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校院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校院给予受聘人员10万元安家费,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15万元安家费,未成家的按照《关于引进人才住房待遇暂行规定》提供过渡公寓住房。受聘人员拥有省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课题),并保证最终科研成果归属校院的,将按我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科研经费和科研奖励。


  五、招聘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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