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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0-07-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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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及组织

  考试方式:岗位表A1-A12为面试;岗位表A13-A17和岗位表B为试讲、面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面试

  1、岗位表A1-A12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岗位表A13-A17和岗位表B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岗位表A1-A12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岗位表A13-A17岗位和岗位表B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在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第一名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公示与备案

  我院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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