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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面试按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面试考核办法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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