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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的30%和适岗评价成绩的70%的合计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合计成绩相同时,取适岗评价成绩高的人员,仍然相同时,取适岗评价获奖得分高的人员,再相同,取适岗评价中获奖级别高的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的指定教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适岗评价成绩高的人员,仍然相同时,取适岗评价获奖得分高的人员,再相同,取适岗评价中获奖级别高的人员),在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ntgx.edu.cn)予以公告,并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审核,报南通市人社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校人事处电话:0513-85679218
监督举报电话:校监察审计处电话:0513-85679216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2018年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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