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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6人公告

2020-05-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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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五、体检与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教育局网站、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一)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二)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20日前未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0年8月20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备注:如国家对2020年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间作出调整,不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考试和证书发放,则将对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作相应调整)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录用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511-85590761(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1-88916341(镇江市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0511-88916331(镇江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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