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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代码7059-7060的考试包括笔试、加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2.加试
加试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加试人员。加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加试成绩占总成绩30%。按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测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市教育局在面试环节前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面试均同分,则另外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提出递补意见,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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