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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3-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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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考试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考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备案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6291

联系人:张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邮电大学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6836

联系人:钟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83236078。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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