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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得分高者,面试同分者取第二轮笔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进行公示。
2、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缺额时,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试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面试同分者取第二轮笔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时,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出现考察对象不合格时,由本公司决定作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者试用期2-6个月,试用期满,本公司组织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由本公司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公司为本次招聘正式录用人员提供较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本公司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1196639, 13813606331(短信)。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及体检费。
2、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3、应聘者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本公司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阅通过南通人才网、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5、本《简章》通过南通人才网、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及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等网站、媒体发布。
6、本《简章》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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