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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拓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分开招聘电力业务受理员15名、工单受理员4名,分别委派至苏州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下属供电所营业厅、市区管控中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录人员的分布:
业务受理员:市区(含杨舍营业厅)5名、凤凰供电所5名、金港供电所3名、乐余供电所1名、大新供电所1名。
工单受理员4名
二、工作地点
业务受理员:杨舍地区、凤凰地区、金港地区、乐余地区、大新地区的所属营业厅。
工单受理员:市区人民西路1号。
三、工作内容
业务受理员:供电所营业厅柜台业务咨询、受理、系统传票处理,业务费用及电费等收取、政策宣传、营业厅内的规范服务、归档资料等。
工单受理员:负责供电服务指挥中心接听电话、协调抢修处理、夜间值班等工作。
四、工作时间:业务受理员执行标准工时制;工单受理员执行综合工时制(三天一周期即8:00-18:00、18:00-8:00、休息)。
五、招聘条件
1、年龄:男性不超35周岁(1984-1-15);女性不超30周岁(1989-1-15)。
2、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能遵守派驻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服从派驻单位的业务管理。
3、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面试时提供学信网认证材料原件)。
4、张家港本地户口,基本了解张家港地域情况,能听懂本地方言。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相应的计算机证书。
6、 能服从用工单位的调配。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营销服务能力。
8、电力电气类及计算机类专业、已婚已育、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应聘者如与其它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法律责任由个人自负。
六、用工性质
一经录用为合同制员工(派驻单位称谓业务委托用工)。试用期为2个月。
七、 待遇
试用期内按张家港市社保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本企业同等岗位薪酬标准待遇,业务受理员预计在4000元左右,工单受理员预计在4000元左右。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八、报名方式
应聘者自主制作个人相关简历,注明应聘岗位,在2019年1月15日前发送QQ邮箱,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和一寸照片一张。逾期不候。
八、招聘方式、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评定,择优录用。面试地点:市区港城大道319号(建设监察大队南侧)。时间另行通知。
九、 上岗时间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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