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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国资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南通国资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察考核,考评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录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解释权属于南通市国资委,未尽事宜由南通市国资委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513-59003995(南通市国资委人事处);监督电话:0513-59003788(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五、特别提醒 专职监事属企业人员性质,非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性质。考生一经报名,即视作知晓本条款。 南通市国资委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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