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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江都区档案馆按规定在区档案馆网站(http://dangan.jiangdu.gov.cn/)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扬州市江都区档案馆将相关材料报区委编办备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聘后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区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是否续聘由扬州市江都区档案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江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514-86559845。
五、本简章由扬州市江都区档案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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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扬州市江都区档案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docx
2020年扬州市江都区档案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扬州市江都区档案馆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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