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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专职巡防队员公告58名

2019-12-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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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月11日下午3:00--5:00。

5.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公安局7楼政治处办公室。

参加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发布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  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和学历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  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  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事人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  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公安局工作。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486024       (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       (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专职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xls

射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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