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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 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 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通镇人民政府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 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事人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 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海通镇人民政府工作。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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