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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面试人员,按其采取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成绩。根据总成绩(合成成绩与加分项目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高邮市甘垛镇人民政府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甘垛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甘垛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统一分配到建设管理监察中队工作,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正式聘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两年一聘),受聘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参照我镇编外人员待遇执行,缴纳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甘垛镇纪委0514—80953039,13921925658。
六、本简章由高邮市甘垛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高邮市甘垛镇人民政府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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