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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薪酬待遇
1.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各项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另实行工作绩效考核,享受绩效奖金。
2.司法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年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经聘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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