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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自愿从事辅助工作和公益事业;
(二)身体健康,体态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
(三)具有宿豫、宿城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①法律专业②应届毕业生③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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