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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和能力测试总成绩由考务人员通知本人。
(三)体检。
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能力测试总分数最高者,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应聘人员自行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若体格检查不合格,则按能力测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档案馆组织政审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若政审考察不合格,则按能力测试总成绩依次排名替补参加体格检查和政审考察。
(五)公示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档案馆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的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工资待遇
新聘社会化管理职工统一委托常州市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照社会化管理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社会化管理职工的工资随职工本人的技术等级、学历水平、工作年限等因素的变动相应进行调整。
四、纪律与监督
1.严格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严肃招聘纪律。负责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招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秉公开展招聘工作,并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
3.招聘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常州市档案馆组织人事处负责招聘的咨询工作,咨询电话:8568101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招聘全过程的监督工作,监督电话:85689126。
五、其他
本简章由常州市档案馆负责解释。
常州市档案馆
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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