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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资格审查、考核安排等均通过报名邮箱发送、回复相关信息,请应聘者注意关注邮件。
三、考核办法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正式考核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2.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考试方式
1.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对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njitt.edu.cn/rsc/)“人才引进”栏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将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最终总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人事代理制性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115017 025-8115120
联系人:汪老师 朱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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