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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各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团区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团区委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团区委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2年。不满2年自行辞职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确定聘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确定工作岗位,开展岗前培训,并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每个聘期为2年,合同到期后由团区委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继续签订续聘合同,否则不再续聘。
人员薪酬资金由市级财政拨付2万元/人/年,其余由区级财政拨付,确保待遇不低于6万元/人/年。同时,根据其工作成效和岗位资历参照其他社工相应提升工资待遇。
五、招聘咨询
团区委组宣部:025-52281578
六、招聘监督
江宁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25-5216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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