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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安置帮教工作者:公共基础知识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信访稳定、矛盾调解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等方面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上午8:30—10:30。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下午3:00—5: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下午(具体时间以招聘部门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司法局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司法局工作。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安置帮教工作者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核定薪酬标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县人力资源公司)
联 系 人:顾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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