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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6名检察院辅助人员公告

2018-12-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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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面试人选确定:在技能加试各项测试中均合格的人员中,分岗位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5.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

  6.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hakfq.jsjc.gov.cn/)公布。

  (五)体检与政审考察

  1. 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文件执行。

  3.如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及政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和政审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批后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五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依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待遇与管理

  1.被聘用人员按《劳动法》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 正式聘用后,执行开发区协管员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开发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报名咨询电话:0517-80833641。

  六、本公告由开发区公开招聘检察院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一:2018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检察院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表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检察院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开招聘检察院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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