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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报考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和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和录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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