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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考试时间2018年10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社会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时间2018年10月15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凭学历证书等原件在2018年11月30日前领取《聘用通知书》。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试用期管理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5年,首个聘期内不予调往市外。
聘用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享受补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发放6万元的“购房券 ”和1万元/年、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1.报名表
2.岗位表
3.专业参考目录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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