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40240246|微信公众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上统一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同分,按回答问题得分高者优先)。
2.参加体检人员由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可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3.考察。由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在前三名范围内,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回答问题得分高者),聘用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4.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与原单位的一切事务由本人自行处理,限期一个月。如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相关合同条款或本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全程接受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区纪委监察办:80860210
区社会事业办:80860218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